铁道部铁路企业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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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铁路企业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实施办法

铁道部


铁道部铁路企业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实施办法

铁审(1991)137号


  第1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铁路企业机构体制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实行厂长(包括局长、经理等,下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制度的目的,是对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以及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推动厂长经济责任制的健康发展。其审计评议结果,供干部管理部门全面考察、使用干部参考。


  第3条 凡实行厂长负责制的铁路企业的厂长,任职期间的某一阶段和任职期满、任期中因各种原因离职的,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可按照本办法进行审计评议。如无特殊情况,审计评议的日期应在财务年度决算编报期后进行,以保证审计评议的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整性和可比性。
  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议,一般情况实行先审后离,或一离任二审计三使用的原则,特殊情况可根据主管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审计。


  第4条 对厂长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的权限。铁路审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采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计部门审计评议所属企业厂长的办法。铁道部任命的铁路局长、总公司(公司)总经理及部直属在京企业的厂长,由部审计局负责审计评议;铁道部任命的工程局长、厂长、铁路分局长,委托各主管总公司、铁路局的审计部门负责审计评议。


  第5条 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的主要内容
  1、厂长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和经营承包目标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
  2、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准确真实,有无虚盈实亏等问题。
  3、缴纳税金、上交利润、铁路建设资金、留成比例、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使用,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截留、挪用应上交的款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处理是否行当,有无损害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经济权益的行为。
  4、财产物资是否完整,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清理是否及时,有无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造成财产物资损失问题。
  5、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有无指使或暗示财会人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以及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造成损失浪费问题。
  6、廉政情况。有无以权谋私、侵吞国家资财、贪污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7、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按规定增值,有无企业短期化行为。
  8、上级领导和委托部门认为需要审计的其它经济事项。


  第6条 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的程序
  1、根据厂长主管单位的要求,由干部管理部门向同级审计部门提出《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委托书》(以下简称《审计评议委托书》)。审计部门接到《审计评议委托书》后,应及时组成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对铁道部任命的工程局长、厂长、铁路分局长等离任时,铁道部干部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审计时,向部审计局提出《审计评议委托书》,部审计局根据《审计评议委托书》,委托总公司、铁路局审计部门按委托审计办理。或由部干部管理部门授权总公司、铁路局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其同级审计部门实施,《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书》主送委托单位,抄报部干部管理部门。
  对任届期满或离退休的厂长,干部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审计评议的,应于当年年初一并向同级审计部门提出《审计评议委托书》,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评议委托书》列入当年审计计划,按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审计评议。
  2、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及时组织清理帐项,清点财产物资,编制财产物资清查清理清单;厂长应按照审计评议的主要内容,写出述职报告。
  3、审计组进点在听取被审单位财产清理情况介绍和厂长述职报告后,按照一般审计程序实施阶段的要求,进行审计。
  4、审计实施终结后,审计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铁道部的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审计报告和审计评议书,经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和厂长签署意见后,报委派审计组的审计部门审定,并由审计部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审计评议书送交委托审计的干部管理部门,同时抄送被审计单位和厂长;并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结论和决定。
  由上级审计部门委托下级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的审计报告和审计评议书,应由被委托审计部门签章后,送委托审计部门审定,经委托审计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委托审计部门将审计评议书送交干部管理部门、被审单位和厂长,并下达审计结论和决定。


  第7条 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评议的厂长,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审计评议书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结论和决定、审计评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构申请复审。上一级审计机构应在收到复审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复审结论,通知原审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评议厂长,抄送原委托审计的干部管理部门。


  第8条 审计中如发现涉及党纪、政纪的问题,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9条 被审计单位应按《铁路审计工作规定》,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工作。


  第10条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机密的工作准则,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11条 审计评议工作结束后,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档案工作规定立卷归档。


  第12条 部属各单位对所属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进行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


  第13条 承包经营责任制审计不适用本办法。


  第14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发铁审〔1987〕492号文《铁路企业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实施暂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第15条 本办法由审计署驻铁道部审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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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的批复

1981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来文请示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经我们研究认为,由于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不属于同一刑种,执行的方法也不同,如何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在刑法中尚无具体规定,因此,仍可按照本院1957年2月16日法研字第3540号复函的意见办理,即:“在对新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前罪所没有执行完的管制。”对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因发现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而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也可按照上述意见办理。此复。


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


  3月3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各电影制片单位,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和全国电影工作会议的精神,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进一步繁荣创作、加强管理、净化银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营造更加和谐、更加“绿色”的电影环境,总局决定,重申《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2006年5月22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2号)中的有关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电影片的备案(立项)、制作、审查、公映等环节严格执行。
  一、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二、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
  (十)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
  (一)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二)恶意贬损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
  (三)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同性恋、自慰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
  (四)夹杂凶杀、暴力、恐怖、鬼怪、灵异等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虐待俘虏、刑讯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
  (五)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会阴暗面的;
  (六)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
  (七)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
  (八)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
  (九)有违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
  四、电影片的署名、字幕等语言文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电影片技术质量按照国家有关电影技术标准审查。
  希望各地广电局、电影制作单位、电影审查机构和创作人员认真执行、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强化依法管理,完善审片机制,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电影的思想艺术质量,引导电影创作始终保证正确的导向,为推动社会主义电影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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